印度对中国珠光颜料作出反补贴终裁,加征 5 年关税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 “珠光效果” 颜料或云母珠光颜料(不包括用于汽车的同类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 5 年的反补贴税,税率在 11.18%-25.76% 区间。
其中,涉案生产商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 14.49%,河南凌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 16.74%,浙江凯色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 14.63%,江苏贝丽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11.18%,其他生产商统一为 25.76%。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 32061110、32061190、32061900、32064990 项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