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宣布对中国H型钢及I型钢征收11.93%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五年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于近日发布2024年第71号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型钢和I型钢征收11.93%的反倾销税。此举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被征税的产品包括除热轧、热拔或挤压以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非合金H型钢和I型钢,涉及税号7216.32.10、7216.32.90、7216.33.11和7216.33.19。

更多疑问 全面解答

在线为您解答所有疑惑

免费咨询
友链: my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