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启动对华及伊朗浮法玻璃反倾销调查—调查期自2023起至2024年
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GCC-TSAIP)发布公告,宣布应阿联酋企业Emirates Float Glass LLC (UAE) 的申请,根据委员会第60/16AD/2024号决议,启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伊朗的浮法玻璃的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涉及的玻璃类型包括非夹丝浮法玻璃板及抛光玻璃板,不论其表面是否具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广泛用于建筑物玻璃幕墙、阳台和窗户玻璃、商场和办公室货架、装饰幕墙、展示柜,以及车辆和家电玻璃。产品的税号为70051000、70052100和70052900。调查的倾销期设定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预计将在立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作出终裁,除非延长(最长6个月)。公告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