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会议正式决定:小商品不免征进口税
11 月 26 日下午,越南国民议会在第 8 届会议上以高票赞成通过《增值税法》。该法共 4 章 17 条,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了增值税的应税主体、非应税主体、纳税人及计税等相关细则。现行增值税法规定非增值税收入为 1 亿越南盾 / 年,而此次法律草案根据多种因素将非应税收入门槛设定为 2 亿越南盾 / 年。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表示,对于化肥征税税率提案,各方意见不一,有提议 5%、0%、1% 或 2% 等不同税率的声音,同时也有人担忧企业可能借此获利影响农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显示,0% 税率虽使国内肥料生产商和进口商受益但需国家退税且违背税收中立原则,1% 或 2% 税率与增值税改革目标不符。此外,针对电子商务平台进口小额商品免税问题,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赞赏政府提议在相关草案中补充征税规定,要求政府紧急颁布法令管理进出口海关事务,终止特定决定效力,为税务管理机构管理外国电商平台提供法律依据与制裁基础,以保障税收征收管理效率。